根据《湖北省高速公路实业开发有限公司2020年度交安工程及声屏障工程材料采购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3.1款的规定,现发布第1号补遗书。本补遗书是对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应优先于招标文件阅读。
第一部分 招标文件补遗
1. 评标办法前附表中“1评标方法-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第(2)项修改为:递交投标文件在前的投标人优先。
2. 本项目对第1标段、第4标段、第5标段的报价清单进行了更新,请各位投标人在本补遗书附件中重新下载,并以更新后的清单为准进行报价。
3.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调整为2020年6月1日10时00分。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顺延。
第二部分 招标文件答疑
现对于本项目招标过程中各投标人提出的问题,作出以下答疑:
1. 2标段、3标段标牌安装均不含混凝土基础。
2. 4标段、5标段声屏障安装均不含混凝土基础。
3. 4标段(十巫声屏障)提供的图纸中桥梁处钢立柱出现了两种连接方式,现因业主施工要求未明确,暂按穿墙方式安装,钢立柱地板为马鞍式进行报价。
4. 2标段、3标段最低资格要求“具有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其中反光膜、铝板、钢构件需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5. 6标段中仅标志标牌材料需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所投材料均需提供生产许可证或代理证明。
6. 6标段无需填写单价分析表、运杂费分析表。其他标段均需提供。
7 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或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合同履约证明或材料到场验收签证中所证明的履约时间中的任一时间满足要求即可。
招标人:湖北省高速公路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