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高速公路实业开发有限公司2023年路面专项工程沥青混合料采购(第二次)(以下称“本项目”)已列入湖北省高速公路实业开发有限公司采购计划,采购人为湖北省高速公路实业开发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项目资金全部来自于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与本次竞争性谈判。
一、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
湖北省高速公路实业开发有限公司拟对2023年路面专项工程所需沥青混合料进行采购。
2、 采购范围:
对湖北省高速公路实业开发有限公司所需下列材料及伴随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生产、技术服务、售后服务等)进行采购:
LQ-7合同包:楚天片区沪渝高速汉宜段AC-13C沥青混合料、AC-20C沥青混合料。
上述材料生产中的改性沥青、重交沥青由采购人提供,材料具体数量以采购人提供的清单为准,具体要求详见第六章 采购需求及相关要求。
3、计划供货期
LQ-7合同包:预计供货时间为2023年5月至2024年4月,供货周期为12个月,集中供应期为2023年5月至2023年10月。
注:实际供货时间以采购人通知的时间为准。
4、质量标准:达到《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合格标准,且满足相应路面专项工程设计图纸的技术要求。
5、质量保证期:12 个月,自供应商完成全部合同材料供货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二、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共划分为1个合同包。
2、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采购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
4、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信誉最低要求):
4.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4.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4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现场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5)上一年度(2022年度)被列入湖北省高速公路实业开发有限公司考核不合格的协作单位;
(6)近三年度被列入湖北省高速公路实业开发有限公司及上级集团黑名单的协作单位。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包的谈判;否则,相关谈判响应文件均将被否决。
6、本次采购允许供应商同时对1个合同包进行报名(响应),且允许成交1个合同包。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供应商报价的,应当在华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jztb.com)进行“非招标采购平台”注册登记(具体操作参见华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专区—非招标采购平台用户注册指南)。电子平台技术部联系电话:027-83863807,QQ:3507423365(如遇平台注册、审核相关问题请根据上述联系方式进行联系)。供应商首次注册审核通过时间一般为一天内,平台工作人员审核时间为上午8:30到下午17:30。
2、供应商在华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完成网员注册后后,于2023年5月11日至2023年5月15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所投合同包缴纳文件费后下载电子谈判文件(报名时请供应商提供联系人及地址,后期将会邮寄发票)。
3、未按规定从华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谈判文件的,采购人拒收其响应文件。
4、谈判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合同包,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16日14:30时,响应文件必须于当日14时00分至14时30分之间递交至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南分公司会议室(地址: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硚口路160号武汉城市广场A座10层)。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每个单位仅限派一人参加开标会(若为法人代表参加,需要携带身份证和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并加盖公章;若为授权代表参加,需要携带身份证和法人代表签署的授权书原件并加盖公章)。
五、采购人及代理单位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湖北省高速公路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龙阳大道9号
联 系 人:吴先生
电 话:027-84688751
采购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硚口区硚口路160号武汉城市广场A座10层
联 系 人:潘先生
电 话:027-83858318
邮 箱:516585562@qq.com
湖北省高速公路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2023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