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GXTC-C-23130096
1. 招标条件
湖北省高速公路实业开发有限公司为湖北交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集团”)全资子公司,已承接湖北交投鄂西北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高速公路专项养护工程项目,根据项目进展,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湖北省高速公路实业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对十堰片区洞子沟大桥处治工程劳务施工协作队伍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湖北省高速公路实业开发有限公司十堰片区洞子沟大桥处治工程劳务施工协作队伍采购。
2.2 建设地点:湖北省十堰市竹溪县。
2.3 招标范围: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
2.4 计划工期: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5 缺陷责任期:12个月(工程完工之日起算)。
2.6其他: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招标人一旦发现中标人在进场后出现转包、分包及劳务纠纷的,视情节轻重解除合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业绩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况(信誉最低要求):
3.4.1 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3.4.2 处于被行业主管部门(如交通运输部或湖北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出禁止进入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4.3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现场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5)上一年度被列入湖北省高速公路实业开发有限公司考核不合格的协作单位;
(6)近三年度被列入湖北省高速公路实业开发有限公司及上级集团黑名单的协作单位。
3.5 投标人如中标,招标人将依据《湖北省高速公路实业开发有限公司协作单位管理办法》对中标人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信用评价挂钩。
3.5.1 有如下违约行为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招标,同时对于有如下违约行为的中标人,将根据目标考核办法进行罚款,并纳入黑名单,三年内不得在招标人处承接任何业务。
(1)被确定为中标人后,无正常理由,拒不签订合同的;
(2)转包或违法分包中标项目的;
(3)故意停工、拖延工期,或因队伍原因进度长期滞后无进展,或不服从现场管理,殴打管理人员,围攻、威胁项目部的;
(4)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质量责任事故,较大及以上环境事件的;
(5)发生恶意欠款(如拖欠农民工工资)、引起经济纠纷或造成恶劣影响的;
(6)恶意终止合同、中途退出或转款潜逃的;
(7)以缠访、闹访、围堵及恶意诉讼等手段表达诉求,影响招标人正常工作秩序,损害招标人正当利益的;
(8)利用网络、报刊等媒体传播虚假信息,对招标人名誉或利益造成严重损害的;
(9)存在行贿、赠送礼品礼金违反廉洁纪律等行为,被定性为违法处理的;
(10)在招标程序中,因隐瞒真实情况被确定为中标人的;
(11)采用不正当手段妨碍、排挤其他协作单位的;
(12)与其他协作单位之间相互串通,事先商定报价或合谋使之被确定为中标人的;或与招标人串通的;
(13)利用农民工工资套取工程款的;
(14)与农民工签署的合同信息不真实,导致农民工权益受损的;
(15)以提供虚假或伪造资料骗取入库,后经查实;
(16)采用恶意举报等方式干扰湖北省高速公路实业开发有限公司招标行为的。
3.5.2 对于有上述3.5.1项所列违约行为的中标人,招标人有权直接解除合同,并清退出场,同时不免除中标人对已完部分工程量应承担的合同责任,履约担保招标人有权不予退还。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2023年3月20日至2023年3月24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4.2 招标文件获取的地点: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97号龙潭大厦A座16楼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4.3 招标文件的售价: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4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1)投标人须派代表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代表报名时提供),还需提供与标段资质要求对应的湖北省高速公路实业开发有限公司协作单位资源库(GK-2)或(GK-3)协作单位证明(须提供入围通知书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现场获取招标文件;(2)投标人需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报名时提供),提供与标段资质要求对应的湖北省高速公路实业开发有限公司协作单位资源库(GK-2)或(GK-3)协作单位证明(须提供入围通知书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发送邮件至hhxdgzyx@qq.com邮箱(邮件主题名称为项目名称+单位名称+发送材料名称),招标代理机构验核相关报名资料,且报名流程完成后,招标代理机构发出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3月2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5.2 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开标地点):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97号龙潭大厦A座16楼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1号会议室。
5.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现场递交投标文件。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5.5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考察,且不召开招标预备会,投标人需要自行踏勘现场,费用自理。在踏勘现场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踏勘期间,招标人将予以配合并出具踏勘证明,踏勘证明必须附在投标文件指定位置。联系人:周先生,联系电话:13593754511。
6.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综合评分法。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北交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bjtjsjt.com)、湖北省高速公路实业开发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bgfgs.com)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湖北省高速公路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