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高速公路实业开发有限公司2022年度沥青材料采购招标(第二次)招标公告
来源:湖北交投高开 | 更新时间:2022-06-07 16:18:32

1. 招标条件

湖北省高速公路实业开发有限公司2022年度沥青材料采购招标(第二次)(以下称本项目)已列入湖北省高速公路实业开发有限公司采购计划,招标人为湖北省高速公路实业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全部来自于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湖北省高速公路实业开发有限公司拟对2022年度沥青材料的供货及伴随服务进行招标

2.2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标段号为:LQ-1

2.3 招标范围:

对湖北省高速公路实业开发有限公司所需沥青材料及伴随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装卸、技术服务、售后服务等)进行采购:

LQ-1标段:沥青材料采购,其中改性沥青约为3320吨,70A级沥青约为490注:材料具体数量以招标人提供的清单为准

2.4 计划供货期

标段LQ-1:预计供货时间为20226月至20236月,供货周期为12个月。

送货时间要求:接招标人通知后3日内,将招标人所需沥青材料送至指定拌合站。

注:实际供货时间以招标人通知的时间为准。

2.5 供货地点

招标人指定的拌合站,具体以招标人通知的供货地点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质、业绩、财务要求如下:

1)应是具备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货物生产制造商(或生产制造商所属集团设立的国内独立销售商,简称为国内独立销售商,后同)或其代理商;如投标人为代理商,还应提交拟投标货物生产制造商(或国内独立销售商)授权投标人向本项目供应货物的唯一授权书;

2有能力加工SBS改性沥青(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设备购置发票或者能体现设备归属的厂房照片均可)

3)投标人在湖北单库存储能力不少于5000吨(需提供包括但不限于自有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或租赁意向书等相应库容证明文件);

4业绩要求:3年(201911日至投标截止日)应具备3个单合同额2500万元及以上3个单项合同供应量在4000吨及以上的沥青材料供货业绩;

5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12018年、2019年、20203平均营业收入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其中各单年营业收入不低于5000万元;22018年、2019年、2020年各年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率不小于1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信誉最低要求):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3.4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应当在华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jztb.com)进行注册登记。电子平台技术部联系电话:027-83863807QQ3507423365

4.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202267日至202261116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华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jztb.com),明确所投标段进行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招标文件售价1000/标段,售后不退。

4.3未按规定从华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jztb.com)的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6141000

5.2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日期当日900分至10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地址:武汉市硚口区硚口路160号武汉城市广场A10层)。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进行开标。每个单位仅限派一人参加开标会(若为法人代表参加,需要携带身份证和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并加盖公章;若为授权代表参加,需要携带身份证和法人代表签署的授权书并加盖公章),请各投标人代表做好疫情期间的防护措施。

5.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华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hjztb.com)、湖北交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bjtjsjt.com)、湖北省高速公路实业开发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bgfgs.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人:湖北省高速公路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址: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龙阳大道9

人:女士

   话:027-84688751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武汉市硚口区硚口路160号武汉城市广场A10

人:潘先生

   话:027-83858318

   箱:516585562@qq.com

 

湖北省高速公路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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