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BCZ-20060536-202317
1. 招标条件
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湖北省高速公路实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拟对湖北省高速公路实业开发有限公司金昌交安工程劳务队伍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湖北省高速公路实业开发有限公司金昌交安工程劳务队伍采购项目;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共分为3个标段,根据招标人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所需施工劳务向招标人提供相应的劳务服务:
1标:波形梁钢护栏施工劳务队伍;
2标:交通标志综合施工劳务队伍;
3标:交通标线、防眩网和隔离栅施工劳务队伍。
2.3最高采购限价:1标:608.13612万元;2标:297.25634万元;3标:406.50551万元。
2.4计划供货期(实际供货时间以招标人通知的时间为准):
1标:2020年11月10日起,预计施工工期11个月,缺陷责任期为自实际交工日期起24个月。
2标:2020年11月10日起,预计施工工期11个月,缺陷责任期为自实际交工日期起24个月。
3标:2020年11月10日起,预计施工工期11个月,缺陷责任期为自实际交工日期起24个月。
2.5施工地点:
甘肃省金昌市下四分村—红沙岗镇全线长37km。
2.6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 3 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资质、业绩、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3 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信誉最低要求):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每个投标人可在本次招标中最多对3个标段投标,最多中1个标段。招标人将按照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选择的优先中标顺序授予中标资格。投标人如未在投标文件中承诺优先选择的标段顺序,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不同标段的投标文件承诺的优先顺序不一致,其全部投标将被否决。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0年 10 月 30 日至2020年 11 月 3 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6:30。
4.2获取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特2号平安财富中心(东湖大厦正对面)B座7楼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服务大厅。
4.3投标人获取文件须携带资料: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委托代理人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开票资料【含1)开票单位名称、2)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地址、4)单位联系电话或委托代理人电话、5)开户行及账号。】投标人报名成功后可将报名凭证发送至489293105@qq.com邮箱索取本项目电子版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4.4售价:人民币1000元/标段,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 11 月 5 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10楼1007号会议室。
接收文件的时间:截止时间前1小时内接收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北交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bjtjsjt.com/)、湖北省高速公路实业开发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bgfgs.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北省高速公路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汉阳区龙阳大道9号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平安财
富中心B座7-10楼
联 系 人:褚女士 联 系 人:刘坤、彭亚美、郭亚楠、黄向东
电 话:027-83468342 电 话:027-87816666-8610/13487075295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489293105@qq.com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武汉中南路支行
账 号: 账 号:572976591978
2020 年 10月29日
附 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资质最低要求 (适用1、2、3标)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 2、开户许可证; 3、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施工劳务类); 4、安全生产许可证。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号 |
业绩最低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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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标 |
近三年有1项合同额200万以上或路段长30km以上高原地区高速公路护栏劳务施工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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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标 |
近三年有1项合同额100万以上或路段长30km以上高原地区高速公路标志劳务施工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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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标 |
近三年有1项合同额50万以上或路段长30km以上高原地区高速公路标线劳务施工业绩。 |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人 员 |
资 格 要 求 |
数 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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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标 |
2标 |
3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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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负责人 |
高速公路施工从业年限不低于6年, 55岁以下 |
1人 |
1人 |
1人 |
安全员 |
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并配合招标人项目部进行安全管理工作 |
1人 |
1人 |
1人 |
作业队 |
每个班组12人, 且熟练工人每组不少于4人 |
4个班组 |
2个班组 |
4个班组 |
注:施工班组和人员配备为正常施工配置,如有工程进度要求,各施工队必须无条件的增加施工人员和机具配置。